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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小说:心灵重伤(6)

 

        于是来自大院的方若华和家住大杂院的钟欣月成了好朋友。跟钟欣月是胡同的反叛的女儿不同,方若华一直是大院的顺从的孩子,从小就在大院里被大人视为教育子女的榜样。这一方面因为她学习成绩好,也是因为她乖巧懂事,从不用父母操心。更令人羡慕的是,方若华长得高挑漂亮,一双大眼睛有着微微上翘的眼角,笑容是任谁看了都觉得舒服的。她身上有大院生活赋予的端庄之气,虽然她专心于学习而不太多修饰外表,走在路上依然能吸引别人的目光。大人们都会觉得她又聪明又可爱,同龄的男孩儿们则暗暗把她放在心上,却又怀着一分畏缩,不敢轻易冒犯。

        这座城市的秋天是方若华最喜欢的季节。银杏的叶子变黄了,有些已经飘落在大院的地上,是秋天来临的标志。方若华就踩在落叶上到附近的音乐学院去上钢琴课。她的脚步有节奏地踩着落叶,让一些钢琴协奏曲的旋律在心里流动。尽管晚秋避免不了是有点儿伤感和肃杀的,初秋的风却比春风更温柔,它有夏天残留的温度,拂在人脸上是暖洋洋的,不像春风还要轻轻刺人的脸、不能让人尽兴。小时候的方若华就在初秋的风里跟同伴们跳皮筋,直到天色微黑。如果留在家里,她可能坐在阳台上读一本书;秋风吹过她跷起的脚,脚心痒痒的,让她后来回想起来都是生活安定的画面。这座城市的秋天常被人们用秋高气爽来形容,因为秋天的天空是高高的,有淡淡的云慢慢飘走,天色也常常是纯净的蓝。成年后的方若华曾躺在大学的草坪上看这些云,那时她心里已经有了很多事情,一片片的云离她忽远忽近,最终流过她用来虚掩着脸的手指;她在秋日的天空下回想之前那些明媚又晴朗的秋天。秋天也是极其灿烂的季节,因为一切都将在冬天进入修整的时期,所以事物在此时显出了惊人的也是最后的美。花开得最绚丽,叶子或红或黄得最耀眼,鸟叫得最欢畅,太阳照得也最为热烈。当日暮的阳光打在那些古老的街道上,两边的房屋投下倾斜而略显忧伤的影子,檐下的鸟也停在窝边观看,一切都那么优美、柔和,连大院都放松了紧绷一天的神经,在暮色里显得轻松起来。方若华就骑着自行车在学校附近的街道上游弋,在人不多的时候慢慢松开车把,上伸张开双臂作一个抱拥的姿势——她爱这城市和这个季节。万物都在秋天发生着变化,但这变化不比在冬天和春天那么激烈,它是过程缓慢的,慢得让人不易察觉。花儿是慢慢才谢幕的,温暖的气候也流连着不肯骤去,非要多盘桓几日才走,人也慢慢才换上一件比一件厚的衣裳,因为皮肤还留恋着秋的温度。街上的汽车流好像也慢了起来,没有了在夏天那份让人讨厌的焦躁。

        这年秋天,方若华的心里也发生着缓慢的变化。多年后她已不再特别地想起这个秋天,似乎它跟其他的秋天没什么分别。但事实上秋天和秋天也是质地不同的,有的打开了她看世界的眼睛,充满惊奇,有的被她编织进了她弹的曲子——一首挽歌或夜曲,有的给封进日记里,像大院的历史中最悲惨的那段,是再不被翻出来的旧事。这个秋天是会让方若华心中涌起五味杂陈的复杂感受的那种,它来的时候没有预先通知,走的时候却藕断丝连。此后方若华在大院人们的眼中还是那个又听话又乖巧的女孩儿,心无旁骛地爱学习,但变化还是产生了,要多年后才在已不被她留意的角落再次出现,像它第一次来临时那样突然,让人不愿回首也得不由自主地随着它往回看。它是从那个阳光温煦的早晨还是从那个秋风拂动的傍晚开始的呢?也许这些都不重要了。那个早晨徐徐展开在教室里,傍晚的故事则发生在学校的食堂,总之,它的形态太像一个俗套的校园故事了,这类故事曾经在方若华十几岁时的青年文学期刊上非常流行,往往充满庸俗的感伤主义,这可能是方若华不愿想起它的一个理由。这样的故事里该有绿油油的草地、写满某个名字的信笺、一场泪如雨注的哭泣、一个伤心的年轻身影、以及没能说出的一句重要而短促的话——这样的故事在通俗的想象中是要被配合着肖邦的曲子让人站在晚风里缅怀的。然而方若华的故事里只有一个并不高大的年轻男人,他剃着平头,留着两撇小胡子,有时让它们长出来,有时又刮得只剩嘴边两道青痕。他在那个早晨站到了方若华所在班级的讲台上,当时方若华正抓紧早自习和第一堂课的间隙埋头读屠格涅夫的短篇小说集《初恋》,这是她的自我文学修养训练中正好进行到的一步,使她沉迷于宽广博大的俄国文学中。大院女孩儿方若华无意间在书里阅读着初恋,那时她的朋友钟欣月已经开始每天等待阿文。听到一个充满磁性的男中音,方若华一抬头就看到了一道锐利的目光正看着自己。这个对视很快被男人移开的视线结束了,但方若华没有继续低头看书,他的声音真好听,她想。站在讲台上的男人说他是这个班今年的新任班主任,姓高,也是这个年级的历史课老师之一。

        高老师是刚刚从师范大学毕业的研究生,毕业前曾在本校的另一个年级实习过,由于表现突出,被校领导相中了,所以这学期就留在本校当了正式教师。因为家在外地,他也住在学校里。平时他穿单色的衬衫和长裤,营造出整洁清爽的形象;下班后他常常穿一身青绿色的运动服,上面点缀着白色条纹,但表情还是带点儿严肃的,虽是脚上踏着球鞋,走路也还带着踱步的味道,尤其是遇到了同住在校园里的学生时,更要显示出师道尊严来。当方若华过了高老师当年的年龄,她才明白他貌似有穿透力的眼神只是因为他年轻、不懂得藏起锋芒。但时间已经过去了,发生了的都已发生,正像高老师在讲到十九世纪末的民族救亡运动时说的,历史不可更改。对于小小的个人,这句话仍然成立。个人的历史对它的主人总是封闭的,并没有一个入口能让人钻进去涂涂抹抹,涂抹只能发生在别人的回忆中。那个早晨没对方若华造成太大影响,尽管出于对他声音的喜欢她目送高老师走出教室后才收回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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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Pu发表:
喜欢看你的照片,却不会用照片回复,所以只能在这说:有些照片是我们的共在,感觉是共同劳动成果。更深一层,那些照片的意义不在照片,而在一同走路!
5 月 17 日
匿名 的图片
Jenny 发表:
我喜欢看你笔下的北京(尽管你一直用“那个城市”),我也喜欢哪里,但因为我从来只是过客,所以写不出你所描绘的感情。我若是写上海,大概可以努力一把,不过我笔下的“那个城市”会是另一种迥然吧。
5 月 13 日
WangPu发表:
你又想故作俗套状其实反俗套?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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